5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開始正式實施。當日,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舉行了管理辦法實施暨網絡有獎知識問答開獎儀式。
  在媒體記者、公證處公證員的監督下,從亞心網、天山網、新絲路三家網站有效答卷的10145名參賽者中,以公開抽獎的方式產生一等獎6名(iphone5S)、二等獎15名(聯想平板電腦)、三等獎30名(愛國者1T移動硬盤)。
  在《管理辦法》啟動儀式上,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黨委委員、副總隊長董建西表示,在《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後,還要利用至少一年的時間開展集中宣傳活動。公安部門也將逐步開始對正在使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進行嚴格的登記註冊,依法實施管理,用五年時間,在2019年5月1日前,完全取締超標電動自行車。
  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車輛管理支隊支隊長蔡青告訴記者,目前,為超標電動自行車“量身定製”的電動車註冊管理系統正在緊張的修正階段,預計超標電動車登記註冊業務將推遲至6月1日正式啟用。“在這一個月的時間里,我們仍將主要以宣傳教育為主,提高《管理辦法》的知曉率。”蔡青說,管理系統主要包含有車輛牌照的註冊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等業務辦理項目。
  而對於考取“超標車”駕駛證的工作,目前已逐步展開。“超標電動自行車的駕照考試及申領業務,我們將參照道交法關於輕便摩托車駕駛證考取的相關規定,安排駕駛人學習和考試。”蔡青介紹。
  據瞭解,為了更好地推進《管理辦法》各項工作的順利落實,我區交警部門在《管理辦法》實施初始階段,將以批評教育、宣傳普法為主,儘量放寬處罰權限,對於6月1日後,經交警多次查處仍不上牌、考證的超標電動車及駕駛人,交警部門將嚴厲處罰。
  另外,在新規“禁止銷售”環節,由於考慮到各地不少電動車經銷商目前仍有大量庫存等實際困難,各職能部門也將放寬政策,給商家部分“緩衝時間”,避免“一刀切”所帶來的不利影響。記者李娜 通訊員宋述玉  (原標題:新疆:“超標車”落牌業務預計推遲至6月初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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