奚旭初
  2月9日上午,央視對東莞市部分酒店經營色情業的情況進行了報道。當天下午,東莞統一部署查處行動,共出動6525名警力對全市所有桑拿、沐足以及娛樂場所進行檢查,並對節目曝光的涉黃場所進行清查抓捕。(2月10日中新網)
  央視上午曝光,東莞上午查處,這樣的回應,自然可以叫做“聞風而動”——從媒體披露問題到部署查處行動,僅幾小時而已。但是為聞風而動喊好之餘,還有一問:這個“風”,真的是“聞”了才知其是“風”嗎?
  東莞“性都”一說早已廣為流傳於坊間,娛樂場所存在賣淫嫖娼,一些被稱作“城市名片”的四星級、五星級酒店中也存在明目張膽的招嫖賣淫活動,早已是公開的秘密。而央視曝光之前,記者已報警舉報,但警方懶得搭理——事實上,從警方的這個態度中,我們已找到了東莞色情業何以不畏法的答案。
  招嫖賣淫成了公開的秘密。然而,偏偏有關方面既沒看見,也沒聽見,你信嗎?
  警方的職責,是打擊違法犯罪,用個形象的比喻是“貓”,是專門懲治包括賣淫嫖娼等在內的種種“老鼠”的。然而要是“貓鼠”成了利益共同體,“貓”做了“鼠”的保護傘,那麼把一個地方弄成烏煙瘴氣的局面,自然無可避免。
  “貓”不守責,就“貓”已不“貓”。這些年,媒體曝光醜惡現象,有關方面立馬查處,這樣的“曝光反應”已成常態。因為媒體曝光管用,還多了一個新詞曰“媒治”。然而“媒治”之“治”,又往往只是對該打而未打的“鼠”們進行補打,對“貓”已不“貓”的法治之殤卻常常不了了之,成了“爛尾”。
  對於類似的“法治之殤”,確已到了非治不可的時候了。  (原標題:“貓”已不“貓”是法治之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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