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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 河南省永城市一位貨車女車主因不堪忍受公路罰款服毒自殺事件引發廣泛關註。記者4日獲悉,室內裝潢永城市已對在該事件中負有責任的相關公職人員做出處理。
  據永城市委外宣辦通報,永城市已對該市交通運輸局運管局局長、分商務中心管副局長給予停職檢查處理;對運管局運政大隊大隊長給予免職處理;對市公路局分管領導給予停職處理;對流動治超執法大隊大隊長給予免職處理,調離流動執法崗位;對當日參與流動治超執法大隊中隊長給予免職處理,調離流動執法崗位。
  通報還稱,12月1日,河南省聯合調查組已進駐永城對此事進行調查,整合負債待省聯合調查組調查結束後,將對上述人員再作進一步處理。
  永城市還要求對交通、公路系統及執法部門進行作風紀律整頓,從中吸取深刻商務中心教訓,舉一反三,引以為戒,徹底整改,杜絕類似事件發生,確保文明執法,依法行政。
  [特寫]
  服毒女msata車主後悔得罪人
  稱不知大貨車以後怎麼跑,公路局表態不會打擊報複
  女車主服毒事件中,當事人劉溫麗因付不起罰款喝劇毒農藥自殺,所幸經搶救性命無虞。時隔半個多月後,劉溫麗卻為自己當天的行為很是後悔。大貨車的貸款還未還清,她還得繼續在這條線路上奔波。而如今,人得罪了一大片,她不知道她的大貨車以後要怎麼跑下去。
  此前,劉溫麗在一家單位打工,月收入1000餘元,加上丈夫的收入,全家每月總收入僅有三四千元。劉溫麗和哥哥商量後,貸款買了兩輛貨車。每輛車30多萬元,她貸款首付了20多萬元,每月需要還貸2萬多元,她還雇了一個司機,加上其他費用,一個月她必須有3萬多元的收入才能保證平穩。劉溫麗說,貨車拉石子,每噸運費也就十幾元錢,一天下來,即使超限也就能掙600多元,如果不超,掙得更少。
  11月14日與運管人員因罰款問題對峙並服毒後,經過搶救,劉溫麗的命保住了。11月27日,她決定出院,“還有那麼多貸款沒還呢,治不起。”
  出院前,永城市公路局給了劉溫麗3萬元醫葯費,被扣的車也放了。時至今日,劉溫麗還很好地保留著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醫生用鋼筆在上面寫著“有機磷中毒”。她說,當時路政和運政的人都說她沒有喝農藥,她就是想拿著這個證明,告訴他們,她當時真的喝了,真的被逼得沒辦法了。
  劉溫麗說,央視報道後,兒子看到了這則新聞,但兒子覺得,媽媽做錯了什麼事情。
  劉溫麗也覺得“自己做錯了事情”,她說,早知道事情是這樣,當時就是借錢,也應該把罰款交了,不該因為自己的“倔脾氣”,去喝農藥,弄得自己的身體也不好了,還讓全家人擔心。更重要的是,事情發生了,把那些部門的人都處罰了、撤職了,得罪了不少人。自己的貨車以後還要在這條路上跑,還要還那麼多貸款。
  昨日上午,永城市公路局辦公室工作人員說,今後肯定不會對女車主打擊報複,會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執法,如果繼續超限超載會依法進行處理,不會針對女車主存在加重或者打擊報複的行為。《法制晚報》
  [鏈接]
  “創新”罰款
  記者調查發現,在公路上治超載超限的執法部門共有路政、運政、城管、交警等部門,如何讓貨車司機留下“買路錢”,一些執法者“絞盡腦汁”,為讓罰款順理成章,他們不斷“發明”創造,一些滑稽可笑的罰款名目“紛紛出爐”。
  “套餐式”罰款。“交600元錢罰款可以保一個月內不再被罰款,交1800元則可保一個季度……”記者早在2010年就曾曝光過江西、內蒙古等地治超罰款的“包月包季”亂象,然而此類現象多年來在多個省份依然屢禁不止。
  “對於給當地司機的‘福利’,縣市一級的交通部門多年來堅持給本地司機辦理的罰款‘月票’只是地方‘糧票’,去了外地一律失效。”從事大貨車運輸7年,經常往返於江蘇、山東、安徽等地的劉師傅說,“我在當地辦理的‘月票’就是每月500元。”
  “分解式”罰款。山東臨沂的曾師傅說,前段時間,他拉一車銀杏樹到安徽碭山,200多公里的路程遇到了三批執法人員,第一次超高被罰200元,第二次理由還是超高,他拿出罰單證明被罰過,執法人員立即改口罰超寬。遇到了第三批執法人員,對方表示超高、超寬都罰過了,那就罰個超長。
  “討價式”罰款。東北的司機趙師傅說:“開這麼多年,我現在也搞不清楚,到底哪些部門應該負責哪些方面罰款。遇到查超重、超高執法人員,我們是‘破財消災’,不敢質疑,講講價,遇上好說話的,私底下給點錢就放行了。”
  “養魚式”罰款。按規定,路政部門主要負責管理大車的超載超限等問題,對於超載的大車應讓其駛入分流直線,併到指定地點卸載。但在實際操作中,不少地方的執法部門卻“養魚執法”,有意罰款後放行,而下一個路段設卡再次對其罰款,反覆創收。 新華社  (原標題:女車主服毒事件6人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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