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生日報】徐永進 台灣意向 98.11
(圖文/蕭道田  更生日報)
徐永進《神佑臺灣》
以狙獷書法寫出TAIWAN六個英文字,
台灣最鮮明的文化圖騰的徐永進老師這次在東海岸漂流木的國際藝術創作展中,
以漂流木來展現「TAIWAN」的精神,
他說,這次以漂流木來詮釋「TAIWAN」的精神,
是希望以狙獷的木材來作為台灣的精神,
也以互動的方式讓民眾瞭解大自然的省思,記得這次風災所得到的教訓。#創作資訊及照片內容請按此
集體創作 標記八八水災教訓
  更新日期:2009/11/22 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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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艋舺"黑道故事 預告搶先看
好朋友揪團吃火鍋,也可以揪團看看精采的國片。即將上映以台北萬華為故事背景的電影艋舺,描述的是台灣黑道的情義。正式預告片曝光了,演員今天和影迷們相見歡,也透過華視
新聞的鏡頭,告訴大家他們拍片的甘苦。
一個地方一群人的故事,艋舺講5個年輕人的情誼。年少輕狂講義氣,艋舺也企圖打造過去台北萬華地區的某部份面貌。講在地的過往,年輕演員阮經天、趙又廷,實力派馬如龍,在電影裡的每個畫面,幾乎都是真槍實彈。導演讓演員呈現出不同於以往的表演方式,很多時候更是在完全沒有預期的情況下,得到效果。讓演員自己擦撞出火花,也不只是畫面上的逞兇鬥狠,還試圖傳達正面意義。先前曾經傳出部份萬華居民不滿電影污名化,卻也讓這一部片創造了更多話題。電影裡的艋舺,和真實的過去有沒有不同,觀眾可以在電影裡,找自己的答案。(完整影音新聞請見:http://news.cts.com.tw/cts/entertain/201001/201001090385613.html
資料來源:華視新聞網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09/69/1yicv.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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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碗白飯?
「請給我一碗白飯,謝謝!」男孩低著頭說。 店內剛創業的年輕老闆夫妻,見他沒有選菜,一陣納悶,卻也沒有多問,立刻就盛了滿滿一碗的白飯遞給他。 男孩付錢的同時,不好意思的說了一句:「我可以在飯上淋點菜湯嗎?」 老闆娘笑著回答:「沒關係,你儘管用,不要錢!」 男孩吃飯吃到一半,想到淋菜湯不必錢,於是又多叫了一碗。 「一碗不夠是嗎?我這次再給你盛多一點!」老闆很熱絡地回應。 「不是的,我要拿回去裝在便當盒裡,明天帶到學校當午餐!」 老闆聽了,在心裡猜想,男孩可能來自南部鄉下經濟環境不是很好的家庭,為了不肯放棄讀書的機會,獨自一人北上求學,甚至可能半工半讀,處境的困難可想而知,於是,悄悄在餐盒的底部先放入店裡招牌的肉燥一大匙,還加了一粒魯蛋,最後才將白飯滿滿覆蓋上去,乍看之下,以為就只是白飯而已。 老闆娘見狀,明白老闆想幫助那名男孩,但卻搞不懂,為什麼不將肉燥大大方方地加在飯上,卻要藏在飯底? 老闆貼著老闆娘的耳說:「男孩若是一眼就見到白飯加料,說不定會認為我們是在施捨他,這不等於直接傷害了他的自尊嗎?這樣,他下次一定不好意思再來。如果轉到別家一直只是吃白飯,怎麼有體力讀書呢?」 「你真是好人,幫了人還替對方保留面子!」 「我不好,妳會願意嫁給我嗎?」 年輕的老闆夫妻,浸淫在助人的快樂裡。 「謝謝,我吃飽了,再見!」男孩起身離開。 當男孩拿到沈甸甸的餐盒時,不禁回頭望了老闆夫妻一眼。 「要加油喔!明天見!」老闆向男孩揮手致意,話語中透露著,請男孩明天再來店裡用餐。 男孩眼中泛起淚光,卻也沒有讓老闆夫妻看見。從此,男孩除了連續假日以外,幾乎每天黃昏都會來,同樣在店裡吃一碗白飯,再外帶一碗走,當然,帶走的那一碗白飯底下,每天都藏著不一樣的秘密。 直到男孩畢業,往後的二十年裡,這家自助餐店就再也不曾出現過男孩的身影了。 某一天,將近五十歲的自助餐店老闆夫妻,接到市政府強制拆除違章建築店面的通告,面對中年失業,平日儲蓄又都給了兒子在國外攻讀學位,想到生活無依,經濟陷入困境 ,不禁在店裡抱頭痛哭了起來。 就在這個時候,一位身穿名牌西裝,像是大公司經理級的人物突然來訪。 「你們好,我是某大企業的副總經理,我們總經理命我前來,希望能請你們在我們即將要啟用的辦公大樓裡開自助餐廳,一切的設備與食材均由公司出資準備,你們僅須帶領廚師負責菜餚的烹煮,至於盈利的部份,你們和公司各佔一半!」 「你們公司的總經理是誰?為什麼要對我們這麼好?我們不記得有認識這麼高貴的人物!」老闆夫妻一臉疑惑。 「你們夫妻是我們總經理的大恩人兼好朋友,總經理尤其喜歡吃你們店裡的魯蛋和肉燥,我就只知道這麼多。其他的,等你們見了面再談吧!」 終於,那每次用餐只叫一碗白飯的男孩,再度現身了,經過二十年艱辛的創業,男孩成功的建立了自己的事業王國 ,眼前這一切,全都得感謝自助餐老闆夫妻的鼓勵與暗助,否則,他當初根本無法順利完成學業。 話過往事,老闆夫妻打算告辭,總經理起身對他們深深一鞠躬並恭敬地說:「加油喔!公司以後還須要靠你們幫忙 ,明天見!」 歡喜「施」,感恩「受」,人間處處有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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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偷車方式
新的偷車方式: 產險公司傳過來的資訊...與大家分享(一)方式:  新的偷車方式(不是笑話) 您到停車場,打開您的汽車且坐進去。開發動引擎和倒車出來。  當您看到後視鏡,發現您的停車位置後面:有一張信函紙被貼在後窗的中間。  因此,您停止倒退,並打開車門並且下車去拿下那張紙。  當您走到您的汽車後面時,偷車賊突然冒出來,跳進您的座車並且開跑。  如果更狠,還會倒車將您撞倒在地。(二)後果:  我相信您的錢包仍然在汽車裡。  那麼現在偷車人有您的汽車,您的住址,您的現金,您的銀行卡信用卡並且您宅院的鑰匙。  您的家和您的整體身分陷入重圍!(三)處置 如果您看見一張紙被困住對您的後窗,立刻開 咧!開出去一段路後,再下車去撕掉那張紙。  我希望您將它轉給親朋好友和認識的家庭,特別是婦女。  錢包裡有各種各樣個人信息和證明文件一定要隨身攜帶至少可以減少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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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ec 10 Sat 2011 03:38
  • 學習

          

學習
趁短短的青春去學那無窮的智慧。



突破自己既有的想法,



不要出賣自己的心情。



人生就好像是迴力鏢一樣,



你投出的是什麼,



收到就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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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路
世上路百百條,條條道路都能重新走過;

人生路只有一條,卻是一去不返,

每一步要小心,每一步要慎重,

每一步要踏實,每一步要穩當。



人生路也許擁擠,人生路也許蕭瑟,

無論如何都要用心走。



擠時或併肩,或接踵,珍惜相處因緣,

不妨相助,不妨相讓。



蕭瑟時黯然而行,或觀景,或獨行,

珍惜寧靜,不妨欣賞,不妨靜思。



人生路有時平順,有時坎坷,但都要小心行。

平順時,或步步平穩,珍惜老天的安排,

感謝上蒼的厚愛。

坎坷時,或步步為營,或處處提防。

不必呼天嗆地,不必怨天尤人。



人生路會遇紅綠黃燈,紅燈停止腳步想一想,

踏穩步伐再向前,綠燈順利向前行,

不忘黃燈的提醒,該快就快,該慢就慢。



人生路難免有風有雨,風和日麗時不妨

抬頭欣賞旖旎風光,風雨來時不妨坦然面對。



風光美好,但沒有風雨的洗鍊,

人生的高度厚度深度都差一截。



舞蝶迷香徑,翩翩逐晚風,不要忘了家人會擔心。



酒醉上路危險多,人生路上忌茫然。

鎖定目標,清楚方向。遇到叉路想清楚,



進入歧途難回頭。遇到死巷不進入,否則萬劫永不復。



人生路啊人生路!一腳前行,一腳後步,

腳腳要穩重,步步要小心,不要

想再回頭行,再回頭已百年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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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血管影片 (有 中文發音和字幕)
主旨:  心血管影片 (有 中文發音和字幕)世紀飲食新觀念  for Those Grandpa & Grandma like us! 不錯的影片    心血管影片 (有Mandarin翻譯)http://www.youtube.com/watch?v=dzjHwobPEaQ&feature=related 癌症細胞 vs 自體免疫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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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
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
中華民國95年3月2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0950724994號令修正第6點
◆ 第 1 點
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以下簡稱本法條)規定,部分共有人就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以下簡稱建物)為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就共有物之全部為之。
◆ 第 2 點
共有物之應有部分為公同共有者,該應有部分之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得依本法條規定辦理。
◆ 第 3 點
本法條第一項所稱處分,指法律上及事實上之處分。但不包括贈與等無償之處分、信託行為及共有物分割。
◆ 第 4 點
共有土地或建物為公私共有者,有本法條之適用。
私有部分共有人就公私共有土地全部為處分時,如已符合本法條各項規定,其申請所有權變更登記,應予受理。但公有土地為直轄市或縣(市)有時,各該土地之管理機關於接獲共有人之通知後,以其處分係依據法律之規定,應即報請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備查。
◆ 第 5 點
共有土地或建物標示之分割及合併,有本法條之適用。
二宗以上所有權人不相同之共有土地或建物,依本法條規定申請合併,應由各宗土地或建物之共有人分別依本法條規定辦理。
◆ 第 6 點
(刪除)
◆ 第 7 點
本 法條第一項所稱「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係指共有人數及應有部分合計均超過半數而言;「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係指應有部分逾三分之 二者,共有人數可以不計而言。關於共有人數及應有部分之計算,以土地登記簿上登記之共有人數及應有部分為準。但共有人死亡者,以其繼承人數及繼承人應繼分 計入計算。
◆ 第 8 點
本法條第二項「事先」、「書面通知」或「公告」之方式及內容,依下列之規定:
(一)部分共有人依本法條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行為之前,應先行通知他共有人。
(二)書面通知應視實際情形,以一般之通知書或郵局存證信函為之。
(三)公告代替通知他共有人者,應以他共有人住址不明或經通知而無法送達者為限。
(四)公告可直接以布告方式,由村里長簽證後,公告於土地或建物所在地之村、里辦公處,或以登報方式公告之。
(五)通知或公告之內容應記明土地或建物標示、處分方式、價金分配、償付方法及期限、受通知人及通知人之姓名住址及其他事項。
(六)他共有人已死亡者,應以其繼承人為通知或公告之對象。
(七)委託他人代為事先通知,其委託行為無須特別授權。
◆ 第 9 點
依本法條規定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於申請權利變更登記時,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 本法條第一項共有人會同權利人申請權利變更登記時,登記申請書及契約書內,應列明全體共有人,並於登記申請書備註欄記明「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至 第三項規定辦理,如有不實,義務人願負法律責任。」,登記機關無須審查其通知或公告之文件。至未能會同申請之他共有人,無須於契約書及申請書上簽名,亦無 須本人親自到場核對身分。如因而取得不動產物權者,本法條第一項之部分共有人應代他共有人申請登記。
(二) 涉及對價或補償者,應提出他共有人已領受之證明或已依法提存之證明文件,並於申請書備註欄記明「受領之對價或補償數額如有錯誤,由義務人自行負責。」。已 領受對價補償之他共有人,除符合土地登記規則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五款至第八款及第十款規定之情形者外,應親自到場,並依同規則第四十條規定程序辦理。無 對價或補償者,應於契約書記明事由,並記明「如有不實,共有人願負法律責任」後免於提出證明。至對價或補償之多寡,非登記機關之審查範圍。
(三)依本法條規定處分全部共有土地,如處分後共有權利已不存在,而他共有人已死亡有繼承人或死亡絕嗣者,部分共有人得直接申辦所有權移轉登記,免辦繼承或遺產管理人登記。
(四)依本法條第三項規定提出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已為其繼承人受領之證明時,應檢附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十九條規定之文件。
(五)依本法條第一項或第六項規定得由部分共有人或同意調處之共有人申報土地移轉現值,但申報人應繳清該土地應納之土地增值稅及有關稅費後,始得申辦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六)申請合併之共有土地地價不一者,合併後各共有人之權利範圍,應以合併前各共有人所有土地之地價與各宗土地總地價之和之比計算,並不得影響原設定之他項權利。
◆ 第 10 點
依本法條第三項規定辦理提存之方式如下:
(一)應以本法條第一項共有人為提存人。
(二)他共有人之住址為日據時期之番地,可以該番地所查對之現在住址向法院辦理提存。
(三)他共有人之住址不詳時依下列方式辦理:
1.他共有人確尚生存者,部分共有人可以該他共有人為受取權人,辦理提存,並依提存法第十條第三項準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聲請公示送達。
2.他共有人已死亡者,應以其繼承人為清償或辦理提存之對象。
3.他共有人已死亡而其繼承人之有無不明者,則應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條選定之遺產管理人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條第二項選任之遺產管理人為清償或辦理提存之對象。倘無上述遺產管理人時,可依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規定,以不能確知孰為債權人而難為給付為由,辦理提存。
4.他共有人行蹤不明而未受死亡宣告者,可依民法第十條、非訟事件法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二項所定財產管理人為清償或辦理提存之對象。
(四) 以他共有人之繼承人為提存對象時,應依提存法第十七條規定在提存書領取提存物所附條件欄內記明「提存物受取人領取提存物時,應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四十二條 檢附遺產稅完(免)納證明書」後,持憑法院核發之提存書,並檢附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及繼承系統表,且於繼承系統表記明「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者, 申請人願負法律責任。」並簽名後申辦登記。
◆ 第 11 點
本法條第四項所稱之優先購買權,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部分共有人依本條規定出賣共有土地,就該共有人而言,仍為出賣其應有部分,對於他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僅有權代為處分,並非剝奪他共有人之優先承購權,故應在程序上先就其應有部分通知他共有人是否願意優先購買。
(二)徵求他共有人是否優先承購之手續,準用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第二項規定,即優先購買權人於接到出賣通知後十日內不表示者,其優先購買權視為放棄。
(三)他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仍應受有關法律之限制。
(四)區分所有建物連同其基地應有部分一併移轉與同一人者,他共有人無本條項優先購買權之適用。
(五)本條項規定之優先購買權係屬債權性質,如出賣人違反此項義務將其應有部分之土地所有權出售與他人,並已為土地權利變更登記時,他共有人如認為受有損害,得依法向該共有人請求損害賠償。
(六)本法條之優先購買權與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或第一百零七條之優先購買權競合時,應優先適用土地法第一百零四條或第一百零七條規定。
(七)共有人之應有部分被法院查封,不影響其優先購買權之行使。
(八)權利人持執行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七條發給之權利移轉證書,向地政機關申辦共有人之應有部分土地移轉登記,無須檢附優先購買權人放棄優先承購權之證明文件。
(九)他共有人對共有人出賣應有部分之優先購買權,均有同一優先權,至優先購買權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應按各主張優先購買權人之應有部分比率定之。
◆ 第 12 點
公同共有土地或建物之處分或變更,除法律或契約另有規定外,以共有人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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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裡留言或回覆是一種友情
在網路裡留言或回覆是一種友情  是一種欣賞別人的善良  大家來此的目的不盡相同  在此流連忘返的原因卻是難捨這一份淡淡的,輕鬆的朋友之誼  或許你只想要一縷春風,而留言的朋友卻給你整個春天  熱情的問候、真誠的關懷、善解人意的體諒、獨道精闢的觀點  語重心長的開導都是欣賞別人,真誠付出的一種友情  看著自己喜歡的文章、論點、心思。。。。。。被大家所喜愛,所認同  這共享的快樂難以言表,是一種知音的情懷帶來的愉快,讓人難以忘懷  留言或回覆是朋友給你雪中送炭的溫暖,錦上添花的美事  在手指與心靈的凝眸間盈盈淺笑,靈犀剔透  有時候心想,因為無聊,因為每一位留言或回覆而熟悉起來的朋友  其實不經意間已陪著你我走過一段人生的旅途  其中的賞心樂事只有身臨其境的人方能體會的到  或許有一天會心境轉換,物非人非  但這種快樂心情,給予別人與自己陽光的感覺一定難以忘懷  或許不是忘不了,而是不想忘罷了  生活在鋼筋水泥的都市裡,人和人的交流變得越來越難  甚至連談話都在臉上偽裝著清一色的微笑面具  把自己的內心世界深深的隱藏起來  也許是因為這個世界太現實了  在這個電磁波橫流的世界,人們也更敏感的保護著自己  寧肯獨自去品味孤獨,也不願輕易表達心裡的熱情  但是我們哪一個不希望有人來聽我們傾訴呢  都想摘下生活給我們的這虛偽面具,表達心中最原本最真實的自我呢。。。  而在這個用電纜和思維構築的網上空間裡  我們或多或少都懷著這樣心情,來釋放自己,結交朋友  那一篇篇文章,和那一篇篇留言  心和心之間架起了一座座美麗的彩橋  這裡就像是一個沒有拘束的世界  每個人都可以相互傾聽,相互鼓勵,相互安慰  嘻笑打鬧,無處不透露出脈脈溫情  本來世界就應該是這樣的吧  每當手指輕輕的敲擊著鍵盤  就像整個人沁浸在香茗的芬芳裡,有朋友真好。。。。  如果有人問我為什麼對這個虛幻的網路世界仍有眷戀  我會告訴她,因為人是感情的動物  因為彼此間仍存有一份互動的情誼  如果在這裡沒有這份互動的情誼,你還會眷戀什麼。。。。。  有時心情不佳時,想過不再寫文章  把心底的秘密隱藏起來,讓它成為歷史  可是每每想起許多朋友不斷時的關切和問候,那煩惱也就跑了九霄雲外  留言或回覆是一種友情,寫文章是一種舒發和釋懷  寫出你的心聲,跟出你的友情  讓我和妳們結了緣。。。。。。  拿起你的筆開起您的智慧和心窗的  盡情的塗抹吧!  網路中最美麗的行為。。。。。  您還等什麼。。。。。  寫出你的心聲,道出你的友情  讓我們一起期待著春天的到來。。。。。  美好的春天。。。似乎就在妳打開心門的那那一刻也悄悄地到來!    網上一個你網上一個我  網上你的溫柔我就犯了錯  網上的情緣也卿卿我我  愛一場夢一場誰能躲得過  網上一個你網上一個我  網上我們沒有過一句承諾  點擊你的名字發送我的快  接受吧接受吧愛的花朵  輕輕地告訴你我是真的愛過  你曾經真真切切闖進我生活  不見你的時候我情緒低落  只有你能刷新我的寂寞  輕輕地告訴你我是真的愛過  你的哭你的笑深深牽動著我  你總說著真真假假難以捉摸  我喊著愛人啊別想太多我們在這廣大的網海中相逢如果妳 (你) 喜歡我的文章的話那就快點回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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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讓生命留下遺憾
你改變不了環境,但可以改變自已   因為年輕,所以會經歷一些事情,比如愛情,比如友情。  沒有人能夠永遠快樂幸福的過每一天。  沒有人能夠坦然的面對自己的堅強和軟弱。   讓我們成熟的,是經歷的,是磨難的。   讓我們幸福的,是寬容的,是愛的。   讓我們心安的,是理解的,是信任的。    你改變不了事實,但你可以改變態度   不知道為何,有些東西就是無法改變。  也許,是因為還沒有找到真正的夢想。  也許,還在追求那永遠不會有的完美。   曾幾何時,我們虛榮過,幻想過,為狹隘的目標奮鬥過。  待到重新回頭看待這一切時,覺得很多事情都雲淡風輕了。    你改變不了過去,但你可以改變現在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會在未來走的更加好。  因為拋棄了不必要的包袱,生活才會更美好。  人生如此短暫,有什麼理由,不去好好的生活吶。  有太多的事情要你去做,有很重要的人等著你去珍惜。  不要回頭看,前面的世界才更精彩。    你不能控制他們,但你可以掌握自已   我要走我自己的路,縱然很崎嶇,縱然很陡峭。  但我依然勇往直前。  我是我自己的,誰也沒有控制我命運的權利。  縱然會困難重重,傷痕纍纍,但我不會猶豫,不會後悔。  因為在我回首時,我可以指著那條儘是痛苦和淚水的路,大聲地驕傲地說:  看,這就是我自己走出來的路!    你不能預知明天, 但你可以把握今天   「森林中有一個分岔口,我願選擇腳印少的那一條路,這樣我的一生會截然不同。」   基丁說過這樣的話。   一條路走的人多了,總會弄得泥濘不堪,總會弄得塵土飛揚。   為何不換一條路走走,也許一切將會是另一種樣子。  把握住自己的今天,那麼明天絕對會更美好。    你不能左右天氣,但你可以改變心情   你對生活微笑,那麼生活也對你微笑。   讓我們的心不再壓抑,讓它解脫吧。   別讓生命留下遺憾  讓自由的心靈飛翔,去迎接那絢麗的陽光吧!  讓它在藍天和白雲之間翱翔 .    你不能選擇容貌,但你可以展現笑容   「和千萬人相遇,和千萬人相離  生命中尋找一個能夠真實相伴的人,真實信任的朋友,就是幸福。  至少,無論在任何時候,無論我做什麼事情,無論我面對怎樣的環境  我都知道,有這樣一個人,在等我回家。   有這樣一個人,能夠寬容分享我的一切快樂和悲傷,能夠看見我的堅強和軟弱。  這也是我在尋找的心靈的慰寄,我想,我會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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